黄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

我所律师在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担任原告黄某的诉讼代理人。

       被告陈某因资金需要向原告黄某借款先后借款共计800万元整,并约定了2.5%的月利息,承诺的还款期届满后,经原告黄某多次催收,被告陈某仍未还款,原告黄某遂起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,并申请了财产保全,提供了房产作为担保,请求被告陈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。

       我所本着认证负责的态度,充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,收集了银行转账凭证、借条、被告陈某承诺还款的事实以及借款协议等证据,对于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事实有着关键性的作用。本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,最终以调解结案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,被告陈某偿还原告黄某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,并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还清,一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被告陈某承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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